粵建協裝〔2014〕1號
各地級以上市建筑裝飾協會、建筑業協會,佛山市順德區建筑業協會,各有關單位:
為了進一步強化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激發企業創新活力,促進科技成果盡快轉化為生產力,廣東省建筑業協會建筑裝飾分會根據《廣東省建筑裝飾行業科技示范工程和科技創新成果推介辦法》(修訂)文件精神,決定開展全省建筑裝飾行業“科技示范工程”和“科技創新成果”的推介活動。本活動旨在推動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在我省建筑裝飾工程中的廣泛應用,為我省建筑裝飾行業實現轉型發展創造條件,為此特發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為2014年1月15日至3月10日,請各地市建筑裝飾協會、建筑業協會在上述規定時間內將本地申報材料匯總后統一報送我會(匯總表見附件5、6,提供電子版)。
二、各地申報的科技示范工程和科技創新成果(工程類、材料類)的驗收評審工作以工程所在地的市級建筑裝飾協會、建筑業協會為主,我會將于2014年3月中下旬組織專家進行抽檢、復核,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申報科技示范工程單位應提交以下驗收評審資料(1套):
1.《廣東省建筑裝飾行業科技示范工程申報表》(見附件4),由市級建筑裝飾協會或建筑業協會加具驗收意見并加蓋公章(一式兩份);
2.科技示范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復印件;
3.項目施工組織設計(有關新技術應用部分);
4.科技示范工程綜合報告(包括科技示范工程名稱、應用新技術的內容、組織實施過程、推廣應用的成效);
5.單項新技術應用工作報告(每項新技術所在分項工程應用狀況,關鍵技術的施工方法及創新點、保證質量的措施、直接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6.工程質量證明(工程監理或建設單位對工程質量驗收證明);
7.單位財務部門出具的效益證明(可計算部分應提供相應數據,不可量化的應采用文字說明和提供相關的旁證資料);
8.建設單位的使用評價;
9.其它有關文件、證明材料。
以上資料裝訂成冊并整理成電子版刻入5寸光盤或U盤,并在包裝盒上注明工程名稱、類別及申報單位同時提交。
四、申報科技創新成果(工程類)的單位應提交評審資料(1套):
1.《廣東省建筑裝飾行業科技創新成果申報表》(見附件5),由市級建筑裝飾協會或建筑業協會加具驗收意見并加蓋公章(一式兩份);
2.科技創新成果技術報告(包括項目簡介,新技術,新工藝,新標準,與同類技術、產品的比較說明,應用市場前景與經濟效益說明);
3.企業簡介、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復印件;
4.科技創新成果關鍵技術鑒定證明(科學技術成果鑒定證書,或科技查新報告,或相關檢測鑒定證明,或專家鑒定證明);
5.其他相關證明(獲獎證書、或專利證書、或工法證書)。
以上材料裝訂成冊并整理成電子版刻入5寸光盤或U盤,并在包裝盒上注明工程名稱、類別及申報單位,同時提交。
五、廣東省建筑裝飾行業“科技示范工程”和“科技創新成果”的表彰和宣傳活動將在2014年下半年舉行。屆時,將向獲獎單位頒發廣東省建筑裝飾行業“科技示范工程”和“科技創新成果”獎。該獎項包括廣東省建筑裝飾施工企業、建筑裝飾材料生產企業和設計單位所申報的獲獎項目,表彰和宣傳活動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對獲得廣東省建筑裝飾行業“科技示范工程”和“科技創新成果”獎的項目,優先推薦申報“廣東省建筑業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和“全國建筑裝飾行業科技示范工程和科技創新成果”獎。
七、廣東省建筑裝飾行業“科技示范工程”和“科技創新成果”推介活動申報按《廣東省建筑裝飾行業科技示范工程和科技創新成果推介辦法》(修訂)執行。
八、有意申報“全國建筑裝飾行業科技示范工程和科技創新成果”獎的項目,申報單位應根據中國建筑裝飾協會要求,同時提交申報“全國建筑裝飾行業科技示范工程和科技創新成果”獎的資料,以便省建筑裝飾分會作初審推薦工作。
聯系人:馮秉和 唐家潘 薛龍蘋
電 話:020-83642506
傳 真:020-83642502
地 址:廣州市越秀北路222號越良大廈十二樓1205室
郵 編:510050
附件:1.《廣東省建筑裝飾行業科技示范工程和科技創新成果推介辦法》(修訂)
2.各地市裝飾行業科技示范工程匯總表
3.各地市裝飾行業科技創新成果匯總表
4.廣東省建筑裝飾行業科技示范工程申報表
5.廣東省建筑裝飾行業科技創新成果申報表
6.建筑裝飾行業10項示范、推廣的新施工技術
廣東省建筑業協會建筑裝飾分會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