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建協〔2017〕27號
各地級以上市建筑業協會(聯合會),佛山市順德區建筑業協會,省直有關單位:
為適應建筑業發展的新形勢,進一步規范廣東省建設工程優質獎的評選工作,確保省建設工程優質獎評選工作的科學、客觀、公正,我協會對《廣東省建設工程優質獎評選辦法(修訂)》部分條文進行了修訂。經五屆二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表決通過,現將《廣東省建設工程優質獎評選辦法(2017年修訂)》印發。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原《廣東省建設工程優質獎評選辦法(修訂)》(粵建協〔2012〕24號)同時廢止。
附件:廣東省建設工程優質獎評選辦法(2017年修訂)
廣東省建筑業協會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