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建協〔2017〕29號
各地級以上市建筑業協會(聯合會),佛山市順德區建筑業協會,省直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工程建設過程中綠色施工管理,引導我省建筑業企業響應“綠色發展、綠色廣東”的號召,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制定的《綠色施工導則》、《建筑工程綠色施工評價標準》、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頒布的《廣東省建筑工程綠色施工評價標準》、《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綠色施工導則》、《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筑工程綠色施工的管理辦法(暫行)》等有關推行綠色施工的技術經濟政策及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情況,我協會對《廣東省建筑業綠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辦法(試行)》部分條文進行了修訂。經五屆二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表決通過,現將《廣東省建筑業綠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辦法(修訂)》印發。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原《廣東省建筑業綠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辦法(試行)》(粵建協〔2014〕56號)同時廢止。
附件:廣東省建筑業綠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辦法(修訂)
廣東省建筑業協會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