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建協〔2014〕148號
各地級以上市建筑業協會(聯合會),佛山市順德區建筑業協會,各有關培訓機構,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我省小型工程項目負責人培訓合格證核查情況相關處理的通知》(粵建協〔2014〕109號),對我省小型工程項目負責人培訓中部分學員“一人持多證”現象作出處理。經核查,予以注銷林建芬等28人的證書,合并溫志林等140人的證書信息。特此公告。
附件:1.《廣東省小型工程項目負責人培訓合格證書》(《廣東省小型工程項目負責人繼續教育培訓合格證書》)注銷一覽表
2.《廣東省小型工程項目負責人培訓合格證書》信息合并一覽表
廣東省建筑業協會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