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建協〔2014〕161號
各會員單位、建筑業企業:
根據廣東省建筑業協會四屆二次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結合貫徹國務院、廣東省政府關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的精神及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的工作要求,廣東省建筑業協會決定正式啟動廣東省建筑業企業信用評價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活動遵循企業自愿參加的原則,評價對象為自愿申報信用評價的廣東省建筑業協會會員、廣東省建筑業企業及外省市入粵的建筑業企業。
二、評價工作的依據是廣東省建筑業協會四屆二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的《廣東省建筑業企業信用評價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及《廣東省建筑業企業信用評價指標》。
三、參評企業的考核期為兩年,即2012年至2013年。其中建筑業企業良好、不良行為的考核期為2012年至評價時,企業在考核及評價期間不得有重大不良行為記錄。
四、評價活動不收取申報費,通過評價的企業則應按“辦法”的規定交納相關費用。
五、申報受理時間:2015年1月12日至2015年2月10日止,參評企業應在申報受理期內需完成包括網上申報和紙質類材料及光盤的提交。
(一)網上申報材料:
1. 《廣東省建筑業業信用評價申請表》;
2. 近兩年經審計的會計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及各報表的附注說明掃描件上傳;
3. 近兩年企業獲得的各類獎項目錄表及相對應的獎項證書掃描件上傳。
(二)紙質類申報資料(一式兩份):
1. 《廣東省建筑業業信用評價申請表》(網上填報后生成);
2. 近兩年經審計的會計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及各報表的附注說明復印件;
3. 近兩年企業獲得的各類獎項目錄表及刻錄成光盤的相對應的獎項證書復印件。
六、需要參評的企業應在申報受理期內,自行進入廣東省建筑業協會網站(www.pelyauto.com)“在線服務”-“廣東省建筑業企業信用評價”,進入廣東省建筑業企業信用評價平臺登陸頁面進行企業賬戶注冊和網上申報。
七、信用評價的現場復核與訪談按“辦法”的評價內容進行,評價辦公室將于現場復核與訪談一周前通知相關企業做好配合核查工作。
八、聯系方式
聯 系 人:孟景鏗
聯系地址:廣州市越秀北路222號越良大廈八樓
郵政編碼:510050
電話:020-83642501 傳真:020-83642502
附件:1. 廣東省建筑業企業信用評價辦法(試行)
2. 廣東省建筑業企業信用評價平臺使用說明書
廣東省建筑業協會
2014年12月30日